东陈乡党委召开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专题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 2017-04-24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7年4月13日,东陈乡党委书记、安委会主任吴宇建组织召开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会议,专题传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会议上,各办、部门就2017年第一季度工作情况及第二季度工作安排作了汇报。乡党委书记、安委会主任吴宇建传达学习了《意见》精神。
  会议首先听取了各办、部门2017年第一季度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汇报。吴宇建听取汇报后指出,2017年东陈乡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全乡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并显示出了两大特点:事故总量大幅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但任务依然艰巨。吴宇建强调,成绩来之不易,我们必须依然努力:一是要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的落实;二是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三是要切实强化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四是要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和执法工作;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
  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意见》精神。吴宇建在学习中指出,《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建国以来,首次联合出台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指示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方针,并高度突出了“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五大发展理念,为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吴宇建强调,进一步宣贯《意见》精神,准确理解《意见》精神实质,切实把《意见》重要内容贯彻基层,落到实处,是当前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程,各办、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仅要自己带头学、深入学、深刻领会《意见》精神,更重要是必须把《意见》主要内容贯彻于基层单位,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职工自觉行动的意志。吴宇建指出,我们在开展《意见》宣贯工作中,必须要突出四个方面的重点:一是要突出重点,引导基层深刻把握、理解《意见》主要内容和实质精神;二是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宣贯《意见》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三是要采取多措并举的宣贯形式,切实营造宣传《意见》的氛围;四是要边学边总结,不断摸索学习长效机制,推动《意见》贯彻的实效性。
  会议最后,对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实施方案,并形成了东陈乡关于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意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