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司法局二月份工作小结和三月份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18-03-13 浏览次数: 字号:[ ]

二月份工作小结

完成春节值班安排工作;完成2017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完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完成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完成南部商务楼垃圾分类推广工作;完成南部商务楼办公用房自查工作;做好人民调解案例的收集及上报工作;对2017年度评选出的县一二级人民调解员进行发文,并召开表彰暨座谈会;做好年底农民工讨薪劳动争议案件的撰写和宣传工作;走访调研行业性专业调委会;起草、制定2018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要点;组织司法所开展春节和县“两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大排查活动;组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迎春维稳送温暖活动;完成社区服刑人员离县探亲情况和“外国及港澳台籍、邪教类、原县处级职务以上”三类社区服刑人员的统计工作;完成春节及县“两会”社区矫正安全日报告和2017年度社区矫正协管员业绩考评工作;对2018年度的社区矫正专项经费预算进行分配;对全国“两会”期间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和社区矫正终止对象的档案整理及移交工作进行部署;普法文艺志愿者队伍在春节期间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开展普法案例选编工作;报送省级“谁执法谁普法”示范点;确定2018年特色法治文化场馆选址;完成了“宁波市著名律师事务所”及“宁波市律师行业绿叶奖”申报工作;走访了八家律师事务所;完成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情况上报工作;更新中心宣传橱窗内容,做好迎新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户外环境布置;做好市“青少年维权岗”验收准备;参加市司法局“最多跑一次”事项“八统一”工作和权力清单厘定及对比调整集中办公;完成浙江政务网电子归档事项配置;编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月份简报;做好年底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

本月共受理群众来电来访咨询414人次,其中来访咨询345人次,来电咨询69人次,接待涉法涉诉信访110,涉及331人次。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9起,涉及金额达333.69万元;成功调解交通事故案件4起,涉及金额达232万元;成功调解医疗纠纷案件1起,涉及金额达119万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1件,其中民事援助案件117件,共挽回经济损失达274万余元,刑事援助案件14件;全县八家律师所办理各类案件254件,业务收费141.29万元;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务153件,收费14.34万元;三家法律服务所办理各类案件56件,业务收费35.48万元。

三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值班备勤工作(沈海成、办公室);

2、做好2018年度工会疗休养备案工作(沈海成、办公室);

3、组织开展赴联系乡镇义务植树活动(沈海成、办公室);

4、做好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沈海成、办公室);

5、做好2018年度公务员招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沈海成、办公室);

6、做好年度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工作(沈海成、办公室);

7、做好浙江政务网权力事项梳理工作(沈海成、办公室);

8、继续做好人民调解案例的采集并上报工作(徐邦春、基层科);

9、上报市局人民调解季报表及季度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等一系列表格材料(徐邦春、基层科);

10、做好人民调解规范化示范点建设总结经验的撰写及上报工作(徐邦春、基层科);

11、做好人民调解协会外出学习考察的相关准备工作(徐邦春、基层科);

12、做好对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准备工作(徐邦春、基层科);

13、起草、制定2018年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张健、矫正局);

14、起草、制定2018年全县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张健、矫正局);

15、组织开展第一季度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动态分析工作(张健、矫正局);

16、组织开展第一季度社区矫正工作检查活动(张健、矫正局);

17、组织司法所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工作(张健、矫正局);

18、研究部署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修心教育活动(张健、矫正局);

19、拟定2018年我县法治宣传工作要点(高素贞、宣教科);

20、完成2018“法治象山”楹联大赛征稿工作(高素贞、宣教科);

21、做好特色法治文化场馆建设的初步方案(高素贞、宣教科);

22、筹备普法微型课堂讲师团(高素贞、宣教科);

23、做好“3?83?15普法宣传活动(高素贞、宣教科);

24、做好法治宣传校园行活动(高素贞、宣教科);

25、组织各律所主任加强与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交流学习(马宁、法管科);

26、召开法律服务单位主任联席会议(马宁、法管科);

27、做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年度注册考核工作(马宁、法管科);

28、制作“青少年维权岗”汇报PPT,迎接上级领导实地查看、验收(徐邦春、法援科);

29、结合“三八”节、“三五”学雷锋活动日等节日,开展上街法制宣传活动(徐邦春、法援科)。

30、完成本季度公共法律服务舆情分析(徐邦春、法援科);

31、联合相关业务科室,完善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站(窗口)和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徐邦春、法援科)。

 

二○一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