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城市形象主题口号征集
活动征集时间: 2010-04-06 - 2010-05-05 浏览次数:

  为准确、鲜明地提炼象山城市品牌,全面提升象山城市形象,象山县委宣传部、象山县风景旅游管理局、象山县广播电视台、象山新闻中心特向社会公开征集象山城市形象主题口号。

  我们热切期盼您的参与,等待您的金点子。

  一、关于我们的城市

  象山县居长三角地区南缘、浙江省中部沿海,位于象山港与三门湾之间,三面环海,两港相拥。6000多年前,象山先民就在塔山遗址繁衍生息。唐神龙二年(公元706年),象山立县,因县城西北有山“形似伏象”,故名象山。象山由象山半岛东部和沿海608个岛礁组成,陆地面积1382平方公里,海域面积6618平方公里,海岸线长800公里,素有“海山仙子国”和天然氧吧之美誉。北部的象山港是全国著名的深水良港,南部的石浦港是全国六大一级中心渔港之一,国家二类开放口岸。象山是全国生态示范区,多次列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是浙江省文明县城、省教育强县、省文化先进县……目前,象山正在全力推进象山港大桥建设,2012年,大桥通车后,象山将融入宁波半小时经济圈,上海三小时经济圈。

  二、关于应征作品的要求和标准

  1、应征作品须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紧扣象山城市发展定位和特质,能反映象山的整体特色和优势,并体现象山的独特性、差异性,成为象山的理念识别。同时,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2、应征作品须文字精炼、简明易记、琅琅上口,适合各类媒体传播推广。字数不超过12字。

  3、应征者对应征作品要作尽可能详细的说明和阐述。

  三、关于投稿方式

  方式一:来信请寄浙江省象山县后堂街21号县委宣传部。邮编:315700,信封正面请注明“象山城市形象主题口号征集”字样;

  方式二:邮件请发送至xck65722273@126.com(在主题上注明“象山城市形象主题口号征集”);

  方式三:登录中国象山港网站(http://www.cnxsg.cn),进行投稿。

  活动咨询电话:0574-65722273。

  任何一种形式参与,请您务必留下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四、关于截止时间

  自媒体公布之日起至5月5日止。来信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五、关于评选办法

  征集的作品,将由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筛选30条作品在中国象山港网站、象山同乡网等进行网上投票和公众信函、手机短信投票,并对作品进行评审。

  六、关于奖励办法

  入选奖1名,奖励人民币1万元;

  提名奖3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入围奖6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七、相关声明

  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发送者优先。

  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并拥有获奖作品的全部版权。

  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中共象山县委宣传部

  象山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象山县广播电视台

  象山新闻中心

  2010年4月12日

 

结果公示:

结果公告:  自开展象山城市形象主题口号有奖征集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热情参与,共收到参赛作品15010件。经筛选、初评、群众评选和专家评选四个阶段的工作,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入选奖:空缺

  提名奖:万象海山,渔开天下;

  百里山海画廊,千年养生福地;

  潮起东海,心泊象山。

  入围奖:桥起万象,渔开天下;

  象山,渔文化开“史”的地方;

  走进象山,品味自然;

  不老象山,海之经典;

  海洋天堂,休闲象山;

  休闲港湾,氧生天堂。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与获奖作者联系,给付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