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财税精神”表述语征集
活动征集时间: 2012-06-05 - 2012-07-10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财税文化建设,增强财税部门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财税干部良好精神风貌,营造具有财税特色的文化氛围和宣传氛围,象山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征集“象山财税精神”表述语。

  一、征集要求 

  1.表述语要具有较强的感召力和准确的表现力。

  2.表述语应寓意深刻、立意高远,能够体现财税工作核心理念,能够体现财税干部职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能够体现财税部门的文化追求和精神风貌。

  3.表述语要力求文字简练,朗朗上口,富于美感,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4.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应征作品均应附有500字以内创意说明。

  二、征集方式

  1.征集时间:2012年6月15日—2012年7月10日。

  2.投稿方式:可采取邮寄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投稿(以投递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信封左下角或电子邮件主题注明“象山财税精神征集”字样。

  3.投寄地址:象山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人监科

  联系人:韩永刚 电话:65753652

  邮 编:315700 邮箱:YEL777@126.com

  三、奖项设置

  象山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稿件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作品作者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征集须知

  1.所有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2.作品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3.象山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象山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象山县财政局 象山县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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