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改革办、党史研究室联合开展 “我们走过的40年——象山改革开放回忆”史料征集活动
活动征集时间: 2018-04-19 - 2018-08-01 浏览次数:

  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为回顾和总结象山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历程和经验,展现象山县人民不懈奋斗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巨大变化,更加坚定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激励全县人民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继续奋进、再创佳绩。同时,为象山改革发展史的研究留下生动鲜活的第一手资料,使后来者更深入了解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按照省、市党史工作要求,中共象山县委党史研究室决定开展“我们走过的40年——象山改革开放回忆”征稿活动。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文稿、实物和图片等相关史料。
  一、征集内容
  1.文字类:包括与改革开放有关的回忆类文章、档案文件等。如:改革先行者、亲历者和历史见证人的笔记、日记和口述史料。对改革开放历程中自己经历、听闻或体验到的有关象山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状态或事件的回忆性文章。
  2.实物及图片类:包括1978年12月至2018年6月间,体现象山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进程的和反映象山各级党组织及一线建设者为象山发展做贡献的图片、宣传画、宣传标语及物品、物件等,物品、物件需拍成照片(图片格式为JPEG格式,且图片不小于3M),并附详细的说明文字或相应的记述性文章。同时征集能体现时代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特征的档案、文件。
  二、主题和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文稿内容必须主题鲜明,观点积极向上,富有新意,具有一定的史料性、感染力和可读性。实物资料要反映改革开放的时代特征。
  2.文稿体裁以回忆性记叙文为主,字数1万字左右。作品注重原创,如在其它刊物发表过的请注明。对于作品所涉史料真实性等,文责自负。
  三、征集资料的使用
  对文字类稿件择优汇编成书,2018年年底出版发行;对实物资料,如文本稿件、图片等等,转换成电子文件留存并择优选用;实物原件的归属尊重所有者意愿,有保存价值且所有人自愿捐赠的文物实物按规定转由县档案馆或博物馆收藏;凡收录使用的电子版资料不再退还。对录用的文稿和实物按规定给予一定稿酬。
  四、征集期限
  即日起至2018年8月1日
  五、投稿方式
  来稿一律请投到中共象山县委党史研究室(注:稿件统一标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征文——某某单位某某人”,请留作者具体联系方式和住址)。
  投稿邮箱:xsxzb@ 163.com;
  投稿地址:丹东街道东谷路117号四楼  
  邮  编:315700;
  联系人:厉 攀,联系电话:0574-65785591。

  中共象山县委改革办
  中共象山县委党史研究室
  2018年4月19日

 

 


结果公示:

暂无结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