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未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7-17 浏览次数: 字号:[ ]

象山尚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773家企业和象山县梅溪果蔗专业合作社等14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名单附后),因未在2018年6月30日法定期限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17年度年报,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项和第五条、第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上述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如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象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公告内容同时公布于《今日象山》。

详情见附件:全县2017年度未年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名单(773家).doc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