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防台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7-20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指成员单位:

       今年第10号台风“安比”,于今天17时位于象山东南方向约1339公里的洋面上,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安比”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偏北方向移动,20日以后逐渐转向西北方向,趋向东海海域,强度逐渐加强,最强可达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级(10-12级,28-35米/秒),最大可能于22日上午在浙江中北部登陆,我县受“安比”影响,将有大风大雨,根据《象山县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防指决定自7月19日17时开始启动防台Ⅳ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各部门按预案要求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切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象山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