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台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为Ⅲ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7-20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指成员单位:

       目前,10号台风“安比”位于象山东南方向1160公里的洋面上,逐渐向浙江北部沿海靠近,最大可能在三门湾到长江口沿海登陆,我县将受到大风大雨严重影响,气象部门已经发出台风警报,根据《象山县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县防指决定自2018年7月20日10时起,将Ⅳ级防台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防台应急响应,请各乡镇各部门按预案要求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切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特别要做好海上船只防风、涉海旅游及海水养殖人员撤离等防台风工作。

 

 

 

象山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