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7-20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市有关部门、高校院所,各有关单位:

  第十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18年9月12-15日在广西南宁市举行。为加强与东盟国家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深化和扩大与国内知名参展企业的交流往来,多层次多渠道促进先进技术和适用产品的交流交易,根据科技部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我局将组团参加第十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9月11日-16日(11日报到,16日返程)

  二、展会活动

  (一)展览展示

  重点展示我市人工智能、智慧城市、先进制造、大健康产业、创新创业、国际创新、海洋科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创新医疗技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领域的技术成果及产品。

  参展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技术应用成熟,有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性价比高的项目展示;多采用一些互动,体验式的方式;在中国及其他东盟国家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参展项目应有中英文文字介绍及图片。

  (二)对接交流

  参加技术合作推介会、先进技术展、项目对接洽谈会、科技创新创业论坛等活动。

  三、资料下载

  第十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相关信息及参展项目登记表、参展人员报名表,可从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cattc.org.cn/ )或宁波科技信息网下载。

  四、展会费用

  1、由我局组织展示的项目,其展位、展板费用由我局承担。

  2、参会人员差旅费自理。

  企业参会人员由我局统一安排食宿的,集体就餐费用、每家参展单位1间住宿费由我局承担。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食宿费自理。

  3、展品运输由各参展单位负责,其运输费由我局承担。

  五、其他

  1、请你们优先推荐近三年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等支持并取到良好绩效的单位参展,组织科技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参会洽谈。

  2、优先支持高校院所参展、参会。鼓励归口部门组织相关单位与周边高校院所、龙头企业进行科技合作与交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3、我局委托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承办组团的具体工作,不收取参展单位、参会人员费用。

  4、参展参会人员可自行联系住宿或委托我局统一安排食宿。

  5、参展项目及参会人员请于8月15日前反馈我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沈波涛、盛德清

  联系电话:0574-55888319、89187179

  E-mail: 13777223825@163.com

  附件1、第十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参展项目登记表.doc

  附件2、第十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参展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