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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732093070/2018-14432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发布机构 象山县规划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18-07-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象山县开展《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全域宣传

2018年7月1日是《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实施3周年的纪念日,为加强宣传我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继承和保护好优秀历史文化遗产,象山县规划局与全县18个镇乡街道在当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象山县规划局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将法规专题宣传和“三名”保护工作相结合,在法律宣传中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具体申报条件等予以解释说明,明确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与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职责,宣传“三名”保护工作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

7月中旬,全县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利用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热烈庆祝《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实施3周年。部分乡镇在官方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推送历史文化民村保护工作和成果情况。

通过《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宣传,不仅提高了市民保护历史建筑的意识,而且增加民族文化自信和建筑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