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象山县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7-02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关于全面深化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浙转升办〔2017〕11号)、《关于明确宁波市企业综合评价相关指标取数规范的通知》(甬工强办〔2017〕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2017年度象山县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含纳入本轮综合评价的规上工业企业A、B类名单和规下工业企业A类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如有异议,请于7月6日前反馈至县经信局。逾期视为无异议,不再接受任何修改。

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联系人: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张宇

电话:65713650,传真:65723023

地址:象山县天安路999号1号楼12-11室

邮编:315700

附件:2017年度象山县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

象山县工业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